您现在的位置是:首页>要闻 > 正文
2019年39号文加计扣除10%
2026-07-05【要闻】
简介2019年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联合发布《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9〕39号),明确企业委托境外研...
2019年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联合发布《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9〕39号),明确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的80%在税前加计扣除,其中符合条件的费用可加计扣除比例为10%。
该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,提升自主创新能力。适用于境内企业委托境外机构进行研发活动的情形。
| 项目 | 内容 |
| 文件名称 | 财税〔2019〕39号 |
| 扣除比例 | 实际发生额的80% |
| 加计扣除比例 | 10% |
| 适用对象 | 委托境外研发的企业 |
| 政策目的 | 鼓励研发创新 |
该政策为企业提供了更灵活的税收支持,有助于降低研发成本,推动技术进步。
上一篇:2019年1月增值税
下一篇:last_page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