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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39号文加计扣除10%

2026-07-05要闻

简介2019年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联合发布《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9〕39号),明确企业委托境外研...

2019年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联合发布《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9〕39号),明确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的80%在税前加计扣除,其中符合条件的费用可加计扣除比例为10%。

该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,提升自主创新能力。适用于境内企业委托境外机构进行研发活动的情形。

项目 内容
文件名称 财税〔2019〕39号
扣除比例 实际发生额的80%
加计扣除比例 10%
适用对象 委托境外研发的企业
政策目的 鼓励研发创新

该政策为企业提供了更灵活的税收支持,有助于降低研发成本,推动技术进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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